前夫有只白月光

前夫有只白月光

第 131 章 终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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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孩子归谁?”

“归我——”我转头看阎恪,“吧?”

阎恪唇线微微绷着,“嗯。”

我便又得寸进尺,“那个……我还要一个人。”

“就是我之前那个侍官,孟铜钱,他本来就是鬼族之人,我想把他也带回去。”

掌司看着我,有些诧异,“这是成亲之时就写进天族族谱的,既非亲属,按规章是不能——”

“给她吧,”阎恪,“还有没有其他想要的?”

我瞧着他这副样子,像是恨不得将自己打包好给我一并带走。

但为宽他的心,我只好道,“先这些吧,到时候缺了什么东西,我再回来拿就是了。”

自此,算是跟阎恪半了书面上的手续。于社会关系上而言,他真正成了我的前夫。

我提出来明日就要搬回阴冥去。他似是有些犹豫,片刻之后却仍答应了。大抵是想到了的。

“也好。近来天宫事务颇多,我怕会少了许多陪你的时间。”

我道,“不妨事,你若是得闲要见我了,传个命令,我便赶回来。”

“不,你不用回来。”阎恪想起下了什么决心似的,推说完,又补充道,“你身子越来越重,须格外小心,若是有空闲了,我便去看你和孩子。”

我默了一下,问他,“天宫,最近发生什么事了?”

阎恪对上我的视线,他的眼里有光,似是诧异,我开始关心他的事情。那光很快就暗淡了下去,他避开我的目光,摇了摇头道,“无非是那些明争暗斗。”

我便不再过问,打包好东西,回去那天阎恪送我到家,安置好一切才离去。

“你好好保重身体。”

我站在阴冥新装修的门口送他,看他立于云端,忽然想起以前阿爹出远门的时候。似乎有一种岁月静好的错觉。

“你也是。”我启唇,笑着挥了挥手,“再见。”

话音未落,阎恪却背过身去。他仰了仰头,望向西山日落,而后腾云而去。

回了阴冥之后,我便与孟铜钱着手商议重建阴冥之事。

现如今,我的全部身家,除去身上这个孩子,唯孟铜钱与孟阿谀而已。

重建阴冥,不是一朝一夕的事。

这个架子,其实阎恪已经建好了。缺的是往生的魂魄和阴冥的主事。

魂魄的收集非一日之功。

凡人如今不信鬼神,改走极乐山,去往极乐世界。我便改了设计,专收飘无定所的冤魂怨鬼,这样一来,也算阴冥的一大特色。

我身子不便,只能差遣孟铜钱游走于人间与极乐山之间。

我收集的三十三缕真魂,以此集结,作为开始。

至于主事人,我近来渐渐有些了悟。

阎琛虽忌惮阎恪,却不至于因为他放过我的地步。胡双喜当日对他下了死咒,他如今虽是不死不灭的天帝,倘若六界联合反水,对他仍尚有一线威胁。他做事狠厉不留情,绝不可能斩草不除根。

如今鬼族覆灭,只余下我一个而已,为何他对我再无过问?

我在细数窗间过马的日子里,悟了原因:我已经无法承袭鬼族大统,成为下一任冥主。

要么,我不是鬼族之人。我既然承袭了鬼族的灵力和地咒,那必须是鬼族嫡系。

那么,只有死人才没有话语权。

意思是,也许我早就死了。

如今残存在这世上的□□,也许,只不过是谁的执念罢了。

由此可见,阿爹、包括肚子里这个孩子,也不过是一抹幻影而已。

从前我不愿意相信他们死了,大概,这世上也有人不愿相信我死了罢。

我略略算计了一下时间。跳下往生幻境那会儿,我也许就已经死了。

我以为发现这个事情,我大约会极难受。而今,原来岁月不过是一口开着小火的小煎锅,细细煎熬,那疼痛早在日月辗转间麻木和耐受。

阴冥一旦没了主事,建起来,也不过是个虚晃的空架子。

我走过相涂河,同孟铜钱说起此事,大约有点子托孤的味道。

孟铜钱的脸色不甚好看。但是并不吃惊。想来,他比我早知道。

我思来想去,觉得自己真是万分不厚道。对亲近之人如此轻慢,临了又大肆索求,我想我所欠下的债,又要多一桩了。

相涂河边,那个熬汤的孟婆还坐在桥头熬汤。

说来稀奇,鬼族覆灭,孟婆却还活着。我后来查过典籍,鬼族族谱上竟然并无任何关于她的记载。孟婆虽姓孟,却不归属阴冥管制。

听说阴冥没落后。她不愿意招安极乐山,就在这里住下了,依旧是每日熬汤。没有记忆,也有没有记忆的好处。

过不久,司鸾来探望我,带来的,却是一桩骇人惊闻的事儿。

冥府正堂,设了暗门,我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宁婉风,她被装在盒子里,衣衫洁净齐整,像睡着了一样。

我陡然想起往生幻境里,胡文明的妻子。

她被放在这里多久了?我每日进出,竟毫不知情。

我想起归来那日,里里外外阎恪皆是打理了一遍。

燕洪见我神情不对劲,急道,“你别误会,天君可都是一片苦心,都是为了救你……”

我觉得恶寒,“救我?怎么救?”

“你跳了往生境,真身又被咒灵耗损,只有借用她的躯体,汲取她的灵气,才能有一线生机……”

我心头讽刺,“所以,我占用宁婉风的躯体,带着她的记忆,作为她活下去吗?”

燕洪听出我话里带刺,矢口道,“为什么不能,你知道他为了——”

司鸾堵住了他的嘴,扶住我的肩膀,咬字之间,似也有几分艰难,“阿宜,活着比什么都重要,只有先活下来,才能想其他办法——”

我自然知道活着何等重要。

前几日我在阴冥巡视,微风吹起,日头晒在皮肤上,每一个毛孔都感受到温暖。几个小鬼追着跑着,稚子童声唱着俚语小调。活生生的生气,令人欢喜,又是让人何等舒服。

可是,阎恪他怎么能做得出来呢?让我彻底成为宁婉风,他明明知道我有多——

我明白阎恪这些日子躲着不来见我的缘由了。

原来他也知道心亏,所以才派了司鸾来做说客。

他捏出阿爹的幻影,创造这个孩子,翻修阴冥,不过是想累积我生存的意志。

他自诩了解我,他说他从前没有顾及我的感受,现如今到了最后,也不过是他要我活下来。

倘若他现如今在我面前,我指不定会冲上去给他一个大耳刮子,骂他厚脸无耻。

但我缓过这口劲,我觉得太累了。

他骗我,我假装被骗,试图将自己也骗过去。可是失败了。

我如今变得也很嗜睡,如潇潇当初一样,我想大概是时日无多。

阎恪,我不想再见他了。

他要这般,便如他愿吧。

我似忖了一忖,失神地点了点头。“你说的对,我要想开些,活着比什么都重要……”

他们都死了,他们都希望我能好好活着的。

如今我要死了。我希望我希望的人好好活着。

我没忘了咒灵的后遗症。我这辈子滥用它,身体磨损不堪,这已无法挽救。但这玩意儿有遗传。从爷爷那辈儿到我爹身上到我,咒灵会转移到下一任鬼族血脉身上。

我本意是要借着这最后一把的地咒之力,重开往生幻境,并将它逆转过来,当做阴冥的新基地。只有这样,潇潇、秋寒他们才能重新活过来,也只有这样,改日,讨伐天帝才方有一线生机。

只是,万事万物,总要有代价才平等。

我若死去,那么将来潇潇活过来,承袭了这地咒的能力,相应的代价,也将由她受过。

我终究是对不住她。

我爱她,努力把未来的日子替她想得长远些。却只有这么多了。我无法预判六界的局势和阴冥的发展,我也不晓得,将来会不会有一天,她会恨我再次将她带到这个世上来。

——

我真正感受到生息流逝的那日,便是我生产的那日。

电闪雷鸣、风雨交加。

肚子忽然一阵阵痛,我躺在石床上,发觉已经动弹不得。

阎恪安插在阴冥的眼线,早发了消息出去传报。

可我知道,她来不及了。

孟铜钱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。他知道阻止不了我,也阻止不了这一切。

我本来是很累了,可是最后的这一刻,我忽然想和孟铜钱说说话。

鬼族已经没了,我要是死了,留下他一个人,他又该多难过呢?

“你不要觉得我放弃了机会,如果我真的活着,我一定好好过日子,在往生境里你也看到了的,可是,如果完完全全融合到宁婉风的躯体里,那活着的到底是我还是宁婉风呢……”

“孟铜钱,以你的本事,我看不管在哪里都能过得快活的,我不担心你……”

“往生重开,潇潇她们有机会回来,从前的记忆全部会消除,如果不幸记起了,不要告诉他们我死了,如果不记得,也不要提起我……”

“这个生下来的孩子,名字我已经想好了,就叫止玉吧。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,止于玉碎,挺好的……孩子,我就拜托给你了……”

“孟铜钱,我有些困了,想睡了,以后,有时间咱们再慢慢聊……”

我喜欢晴天的。虽然阴冥的天总是阴沉沉的。可是今日天雷大作,风雨潇潇。头一回发觉,暴雨天也这样好。

孟阿谀爬到我的脚边,用脑袋蹭我的手,想让我起来。我摸摸它的头,算是宽慰。

我这一生,爱也爱了,恨也恨了,悔了悔了,悟也悟了,到最后,只觉得自己落了病,不发烧、不咳嗽,不痛也不痒,只是药石无医。

我明白那日胡双喜的笑了。我看见他们的魂魄飞回来,同我打了照面,而后往生地而去。

他们真的都回来了。

孟宜死后,愿再无孟宜。

我是阴冥来的孟宜,子皿孟,宜室宜家的宜,我最喜欢的零嘴是红豆糕,最喜欢的话折子是《女驸马》,你呢,你最喜欢什么?

也许故事,在落英缤纷的崐山上,早就该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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